Wednesday, December 17, 2008

;-) 成商标

这是我前几天看报纸时发现到的,

俄罗斯一名商人将 ;-) 这表情符号注册成商标,任何未经允许可擅用这符号的公司,都可能被他追讨赔偿。

所以任何公司想使用这个符号,必须向他买license, 一年一次,大概是以万计美元。

So, 我也打算去注册几个符号在大马, 如下:

1. T.T (哭)

2. >.< (没眼看)

3. o.O (哦?)

有没有人也想和我一起去注册呢?

(开开玩笑罢了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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